讓文化企業能融資、融到資、用好錢
  ——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新政策
  新華社南京3月25日電(記者周瑋)為進一步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源相結合,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25日就這一意見的政策亮點進行瞭解讀。
  ——加大財政對文化金融扶持力度
  據介紹,文化部與財政部2013年啟動了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文化金融扶持計劃”,當年專項資金就對全國的92個文化產業信貸項目提供了4.61億元的貼息支持。
  劉玉珠說,今後,將繼續實施“文化金融扶持計劃”,在做好貸款貼息的基礎上,逐步完善保費補貼等,探索文化產業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等創新方式,鼓勵文化企業在項目實施中更多運用金融資本,實現財政政策、產業政策與文化企業需求有機銜接。
  ——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
  針對目前文化金融中介服務薄弱的狀況,結合國家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的要求,意見明確提出加強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建設,落實普惠金融理念,加強文化產業融資擔保等瓶頸領域的建設,積極破解文化企業特別是小微文化企業“輕資產”、融資難的困境。
  意見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文化金融服務中心,服務於文化企業和金融機構,促進文化與金融對接,扶持骨幹文化企業和小微文化企業,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務平臺。
  ——推進文化金融在重點領域的實施
  近期,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對發揮金融優勢推進相關工作均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具體措施。意見在推進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開發推廣適合對外文化貿易特點的金融產品及服務方面做出了部署,如“結合文化產業與信息業、建築業、旅游業、製造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趨勢和融資特點,研究項目融資的行業標準”等。
  ——重視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意見在文化產業領域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並結合文化產業實際提出了具體措施。劉玉珠舉例說:如關於金融促進對外文化貿易的表述首次提出“探索個人資產抵質押等對外擔保的模式”,這符合大批文化出口企業屬於小微企業的實際情況,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也是使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落地的具體舉措。
  意見還提出綜合運用統貸平臺、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對小微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
  ——推動文化企業直接融資
  意見在做好文化產業間接融資的基礎上,就做好文化企業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等工作做出部署。“這樣的表述是對近年來文化企業債券融資、上市融資成效的肯定和推廣。”劉玉珠說,今後將引導大型文化企業更多地採取債券融資和上市融資,讓金融機構騰挪更多的信貸資源扶持大批小微文化企業,形成科學合理的文化產業投融資梯次結構,讓各類型的文化企業能融資、融到資、用好錢。
  ——支持發展文化類小額貸款公司
  根據意見,將建設文化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和特色支行,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和有效的激勵手段,提高文化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支持發展文化類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文化企業深度參與金融業,加快文化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方向的拓展,從而體現文化金融合作的雙向性。
  意見明確,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
  ——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
  根據意見,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將擇機選擇部分文化產業發展成熟、金融服務基礎較好的地區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文化、金融等多部門溝通協作機制,通過創新地方政府資金投入方式,引導和促進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搭建文化金融服務平臺,完善文化金融發展政策環境,集中優質資源先行先試,探索文化金融模式創新。“這將作為政府部門推動文化金融工作的載體,並依托試驗區作為文化金融政策的‘試驗田’和‘樣本庫’。”劉玉珠說。
  ——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費力度
  意見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演出院線、動漫游戲、藝術品互聯網交易等支付結算系統,鼓勵第三方支付機構發揮貼近市場、支付便利的優勢,提升文化消費便利水平,完善演藝娛樂、文化旅游、藝術品交易等行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環境。探索開展藝術品、工藝品資產托管,鼓勵發展文化消費信貸。鼓勵文化類電子商務平臺與互聯網金融相結合,促進文化領域的信息消費。  (原標題: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推進文化金融合作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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